第一条学位论文选题是学位论文工作的关键,选题报告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重要前提。为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位论文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前开始准备。
(二)学位论文选题要依据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结合本学科发展方向和专业课题组或导师的研究课题进行,并且结合研究生的科研基础和个人特长。
(三)学位论文选题应从本学科出发,选择既具有学术研究价值及内涵,又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也可选择与生产实践、重大实际问题相关的课题。
(四)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应具有一定的难度,使研究生通过研究能提出新见解、新发现。
(五)所选课题应在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具有实现该课题的基本物质条件,并经过努力能按期完成。
第三条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对所选课题的来源、主要内容、研究价值、研究手段、工作量等做全面介绍和论证。选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课题来源与类型。
(二)文献综述。在阅读规定文献量(博士研究生为1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硕士研究生为3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基础上,着重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并介绍所查文献的范围及查阅方式和手段。
(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究方法、实施方案、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等。
(四)课题研究的预期目标(包括主要成果、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五)拟采用的实验手段、所需科研、实验条件和经费。
(六)论文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计划。
第四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选题报告以开题报告会等形式进行。研究生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写出选题报告,在导师审阅同意后,研究生应在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向审查小组作公开开题报告。
(二)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小组应由熟悉本专业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硕士学位论文审查小组应由熟悉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校内外研究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其中一名具有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担任组长。
(三)开题报告必须在全部课程修完并合格后才能够通过,由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者,应在1—2个月内重新组织开题报告。
(四)开题报告一经审查通过原则上是不能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选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审查批准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重新开题到答辩时间应按照重新开题时间计算。
第六条研究生须填写《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一式二份(学校、学院各存一份),在规定时间提交学院。同时,研究生须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且导师审核通过。
第七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