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信息网络的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普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信息网络是学生学习知识和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信息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信息网络信号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控制,对全校学生宿舍限时开放。
第三条 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与以下内容相关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信息网络使用者在网上交流时,危害学校信息网络;
(二)未经允许,使用信息网络资源;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及信息资源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不得盗用他人帐号或公用帐号密码。
第六条 使用信息网络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第七条 对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